弘一大师改过十训

2007-10-9

 

 

 

 

一 、虚心

常人不解善恶,不畏因果,决不承认自己有过,更何论改?但古圣贤则不然。今举数例:孔子日:”五十以学易,可以无大过矣。” 又日:”闻义不能徙,不善不能改,是吾忧也。” 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,彼使人于孔子。孔子与之坐而问焉,曰:” 夫子何为?” 对曰:” 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。” 圣贤尚如此虚心,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!

 

二、慎独

吾等凡有所作所为,起念动心,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,无不尽知尽见。若时时作如是想,自不敢胡作非为。曾子曰:” 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” 又引诗云:” 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” 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。

 

三、宽厚

造物所忌,曰刻曰巧。圣贤处事,惟宽惟厚。古训甚多,今不详录。

 

四、吃亏

古人云:” 我不识何等为君子,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。我不识何等为小人,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。” 古时有贤人某临终,子孙请遗训,贤人曰: “无他言,尔等只要学吃亏。”

 

五、寡言

此事最为紧要。孔子云:” 驷不及舌”,可畏哉!古训甚多,今不详录。

 

六 、不说人过

古人云:” 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,岂有功夫检点他人。”孔子亦云:”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。” 以上数语,余常不敢忘。

 

七、不文己过

子夏曰:” 小人之过也必文。” 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。

 

八、不覆己过

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,即须发大惭愧,生大恐惧。发露陈谢,忏悔前愆。万不可顾惜体面,隐忍不言,自诳自欺。

 

九、闻谤不辩

古人云:” 何以息谤?曰:无辩。”又云:” 吃得小亏,则不至于吃大亏。” 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,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。

 

十、不嗔

嗔习最不易除。古贤云:” 二十年治一怒字,尚未消磨得尽。” 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。华严经云:” 一念嗔心,能开百万障门。” 可不畏哉!

 

 

(文章来源,学佛网)